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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称:外商投资企业土地使用合同.doc
所属大类:公司治理常用文本格式
行业分类:K:房地产业
生效日期:2008-12-01 00:00:00
文件星级: ★★★
文件字数:2508
文件页数:6
文件图表:0
资料语言:中文
文件大小:41KB
文件简介:第一条本合同双方当事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县) 土地管理局(以下简称甲方),法定地址;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 。 (以下简称乙方),法定地址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关于外商投资企业用地管理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双方通过友好 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甲方提供给乙方使用的国有土地位于,面 积为平方米。其位置与四至范围如本合同附图所示。附图已经甲 、乙双方确认。 第三条本合同项下的土地使用年限为年,自本合同签 订之日起算。 第四条乙方同意向甲方支付场地使用费,包括土地开发费和土地使用费。 〔或:第四条依据合资或合作企业合同,由乙方中的(注:中方 合资者或合作者)向甲方支付场地使用费,包括土地开发费和土地使用费。〕 第五条土地开发费为每平方米元人民币,总额为元人民币。乙方〔或中方合资者或合作者〕须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日内全部付清。 乙方(或中方合资者或合作者)支付了全部土地开发费后日内,甲方应 为乙方办理土地登记(或变更登记)手续,颁发(换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土地使用证》。 第六条土地使用费为每年每平方米元人民币(美 元或港币等),自年月日起 ,乙方(或中方合资者或合作者)应于每年月日前 向甲方缴纳当年的土地使用费。 土地使用费收取标准五年后根据国家〔或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县)〕有关规定由甲方作相应调整,调整后乙方应自调整年度起按新标 准缴纳土地使用费。 〔或:土地使用费在合资(或合作)企业经营期限内不作调整。〕 (注:乙方依照有关规定可以享受减免优惠政策的,可依照减免规定拟定此条。) 第七条除本合同另有规定外,乙方应在本合同规定的付款期限内将合同要 求支付的费用汇入甲方银行账号内。银行名称:银行分行,账户号。 甲方银行账户如有变更,应在变更后天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由于 甲方未及时通知此项变更而造成由误期付款所引起的任何延迟收费,乙方概不承担违约责任 。 第八条该土地用于建设项目,乙方必须按规划要 求和规定用途使用土地。 在本合同期限内,乙方确需改变土地用途的,经甲方同意后办理变更土地用途的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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