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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称: | 安徽省房屋租赁合同.doc |
所属大类: | 公司治理常用文本格式 |
行业分类: | L: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生效日期: | 2006-10-23 00:00:00 |
文件星级: | ★★ |
文件字数: | 1328 |
文件页数: | 3 |
文件图表: | 0 |
资料语言: | 中文 |
文件大小: | 40KB |
文件简介: | 出租方 承租方 房屋所在地 合同签定时间 年 月 日 安徽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监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出租方与承租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定本合同。 第一条 租赁房屋及附件的名称、数量、质量与用途 房屋座落 路 号、间数 面积 结构 用途 第二条 租赁期限 租赁期共 年零 月,出租方从 年 月 日起将出租房屋交付承租方使用,至 年 月 日回收。 第三条 租金和租金的交纳期限 出租房屋月租金 元,租期租金总额 元。承租方将租金以 方式,于 付清给出租方。 第四条 租赁期间房屋修缮 修缮房屋是出租人的义务。出租人对房屋及其设备应每隔 月(或年)认真检查、修缮一次,以保障承租人安全和正常使用。 出租人维修房屋时,承租人应积极协助,不得阻挠施工。 第五条 出租方和承租方的变更 1. 在租赁期间,出租方如将出租房屋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合同对新的房产所有者继续有效。 2. 出租人出卖房屋,须在3个月前通知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权。 3. 承租方将租用房屋转让给第三方承租使用,必须事先征得出租方的同意并重新签定房屋租赁合同。 4. 合同届满,租赁双方及时办理清结。出租方如需继续承租,应提前 个月与出租方协商续租事宜,原承租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续租优先权。 第六条 合同终止 承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人可以终止合同,收回房屋; 1. 承租人擅自将房屋转租、转让或转借的; 2. 承租人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3. 承租人拖欠租金累计达六个月的。 租赁合同如因期满而终止时,如承租人到期暂时无法找到房屋,出租人应当酌情延长租赁期限。 如承租方逾期不搬迁,出租方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和申请执行,出租方因此所受损失由承租方 |
文件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