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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称: | 原告康健通公司诉被告环球亚太公司假冒他人专利纠纷一案.doc |
所属大类: | 公司治理经典案例 |
行业分类: | M: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 |
生效日期: | 2008-11-12 00:00:00 |
文件星级: | ★ |
文件字数: | 4035 |
文件页数: | 9 |
文件图表: | 0 |
资料语言: | 中文 |
文件大小: | 57KB |
文件简介: | 原告北京康健通技术开发有限公司(简称康健通公司)诉被告环球亚太(北京)品牌咨询有限公司(简称环球亚太公司)假冒他人专利纠纷一案,本院于2007年8月23日 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于2007年12月10日公开开庭进行审理。原告康健通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王晓萍,委托代理人王彬、候来旺到庭参加了诉讼。被告环球亚太公司经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传票,无正当理由未到庭参加诉讼,本院依法进行了缺席审理。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康健通公司诉称:康健通公司系名称为“半导体激光鼻腔照射治疗仪”的发明专利的专利权人。康健通公司与环球亚太公司(原北京天济惠生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简称天济惠生公司)于2004年10月15日签订了《合作协议》,约定双方联合生产销售半导体激光治疗仪产品。2004年12月20日,双方《合作协议》解除。 之后,环球亚太公司未经专利权人康健通公司许可,在其生产和销售的产品以及广告宣传中标注康健通公司涉案专利的专利号,属于假冒他人专利行为,不仅欺骗消费者,而且损坏了康健通公司的商业信誉,故康健通公司请求法院:1、判令环球亚太公司停止假冒康健公司专利的行为;2、判令环球亚太公司在其网站、湖北省及云南省的媒体上刊登同等篇幅的声明,向康健通公司赔礼道歉,并赔偿名誉损失5万元;判令环球亚太公司赔偿康健通公司经济损失5 万元。 |
文件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