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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称:章丘日月化工有限公司与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专利无效行政纠纷一案.doc
所属大类:公司治理经典案例
行业分类:M: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
生效日期:2008-09-28 00:00:00
文件星级:
文件字数:4950
文件页数:4
文件图表:0
资料语言:中文
文件大小:28KB
文件简介:上诉人章丘日月化工有限公司(简称日月公司)因专利无效行政纠纷一案,不服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007)一中行初字第1163号行政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2008年3月24日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于2008年4月21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上诉人日月公司的委托代理人苗峻、王沛谋,被上诉人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简称专利复审委员会)的委托代理人张立泉、瞿晓峰,原审第三人山东华鲁恒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华鲁恒升公司)的委托代理人陈浩、武君到庭参加了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本案涉及国家知识产权局于2002年10月9日授权公告的、名称为“喷嘴”的实用新型专利,其专利号为01269125.9,申请日为2001年12月21日,专利权人是华鲁恒升公司。 2006年5月29日,日月公司针对本专利向专利复审委员会提出无效宣告请求,认为本专利说明书没有充分公开腔体内安装控制端盖关闭的相关结构,没有对相关部件如何进行装配进行描述,不符合专利法第二十六条第三款的规定;独立权利要求1也没有记载这些特征,缺少必要技术特征,因此不符合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二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 2007年4月29日,专利复审委员会作出第9753号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简称第9753号决定),宣告维持本专利权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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