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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称:公共娱乐场所消防安全管理规定.doc
所属大类:公司治理法律法规数据库
行业分类:S:公共管理与社会组织
生效日期:1999-05-25 00:00:00
文件星级: ★★
文件字数:2,308
文件页数:4
文件图表:0
资料语言:中文
文件大小:39KB
文件简介:《公共娱乐场所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已经1999年5月11日公安部部长办公会议通过并发布实行。1995年1月26日公安部第22号令发布的《公共娱乐场所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同时废止。为了预防火灾,保障公共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制定本规定。本规定所称公共娱乐场所,是指向公众开放的下列室内场所:(一)影剧院、录像厅、礼堂等演出、放映场所;(二)舞厅、卡拉OK厅等歌舞娱乐场所;(三)具有娱乐功能的夜总会、音乐茶座和餐饮场所;(四)游艺、游乐场所;(五)保龄球馆、旱冰场、桑拿浴室等营业性健身、休闲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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