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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局公告第十二号(1986-3-10).doc
所属大类:公司治理法律法规数据库
行业分类:M: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
生效日期:1986-03-10 00:00:00
文件星级:
文件字数:504
文件页数:1
文件图表:0
资料语言:中文
文件大小:19KB
文件简介:【发布单位】中国专利局 【发布文号】专利局公告第12号 【发布日期】1986-03-10 【生效日期】1986-03-10 【失效日期】----------- 【所属类别】国家法律法规 【文件来源】-----------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局公告 (第十二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十三条规定:“专利权人应当将其与他人签订的实施专利许可合同,在合同生效后三个月内向专利局备案。”现将实施专利许可合同的备案方式和要求公告如下: 1.中国专利权人与他人签订的实施专利许可合同,应在合同生效后三个月内,由专利权人向其所在地区或所属部门的专利管理机关提交实施专利许可合同备案表和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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